测绘工作证管理规定年月日国家测绘局第号令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测绘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的基本权利根据测绘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测绘外业作业人员和需要持有测绘工作证进行测绘作业的其他测绘人员测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测绘行政管理人员应当领取测绘工作证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工作证测绘单位的非正式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可领取临时测绘工作证第三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工作证的统一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测绘工作证的审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测绘工作证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测绘工作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对持有测绘工作证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的工作人员在交通运输安全食宿物资供给等方面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必要的协助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妨碍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的测绘活动第六条测绘工作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毁和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第二章测绘工作证样式与发证程序第七条测绘工作证为绿色封皮封面有烫金国徽图案和测绘工作证字样本式临时测绘工作证为绿色封皮封面有临时测绘工作证字样本式测绘工作证内容制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条款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务职称专业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件编号有效期限和注册核准记录临时测绘工作证内容制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条款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务职称专业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件编号和有效期限第八条测绘单位领取测绘工作证须填写测绘工作证申请表和测绘工作证申请汇总表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审批发证第九条测绘单位离退休返聘人员一年以上临时工及实习人员和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从事临时测绘作业的人员需要持证进行测绘活动的可申请办理临时测绘工作证临时测绘工作证有效期为两年测绘单位领取临时测绘工作证须填写测绘工作证申请表和测绘工作证申请汇总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证第十条领证单位必须如实反映领证人员情况严格执行领证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报冒领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应当自收到办证申请并经审核各种报表及各项手续完备之日起在六十日内完成测绘工作证的审核发证工作在三十日内完成临时测绘工作证的审核发证工作第十二条测绘单位办理遗失证件的补证和旧证换新证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应当自收到补换证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补换证工作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测绘工作证的审批发证和管理工作应当及时将本地领取测绘工作证情况填写测绘工作证备案登记表并于当年月底以前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测绘工作证实施规程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证件的使用第十四条测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应当主动出示测绘工作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与测绘活动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有关的单位个人联系工作时使用测量标志时接受测绘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检查时进入机关厂矿住宅耕地或者其它地块进行测绘时办理与所进行的测绘活动相关的其它事项时第十五条测绘人员进入保密单位军事禁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需经特殊审批的区域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持有测绘工作证及其相应的审批文件进入第十六条测绘工作证不载明测绘工程项目名称作业地点作业时间其内容由测绘任务登记书或测绘任务书证明第十七条测绘人员必须依法使用测绘工作证不得利用测绘工作证进行欺诈及其他违法活动第四章证件管理第十八条测绘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注册核准每次注册核准有效期为五年注册核准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各测绘单位应当将测绘工作证送交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注册核准过期不注册核准的测绘工作证无效临时测绘工作证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的须重新申请换证第十九条测绘人员离退休或调离工作单位的必须由原所在测绘单位收回测绘工作证并及时上交发证机关测绘人员调往另一个测绘单位的必须由原所在测绘单位收回其测绘工作证并及时上交发证机关调动人员如需继续使用测绘工作证的由新调入单位重新申领第二十条测绘人员对测绘工作证应当妥善保存防止遗失不得损毁不得涂改测绘工作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测绘人员遗失测绘工作证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报告并说明情况在三十日内向发证机关书面报告情况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测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单位收回其测绘工作证并给予批评收回的测绘工作证应当及时交回发证机关将测绘工作证转借他人的擅自涂改测绘工作证的第二十二条测绘人员利用测绘工作证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由本单位给予批评对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利用测绘工作证进行欺诈及其他违法活动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以上行为的由测绘人员所在单位收回其测绘工作证并及时交回发证机关第二十三条对发生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举行为人员所在单位未能及时予以处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第二十四条测绘单位申报材料不真实虚报冒领测绘工作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收回冒领的证件并根据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第二十五条测绘工作证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由所在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有关颁发测绘工作证程序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测绘工作证申请表表一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职务职称学历专业领证种类正式证或临时证工作单位单位地址工作简历本单位意见年月日章此表由申请领证单位填写测绘工作证申请汇总表表二单位联系人单位地址电话邮证编码申请领测绘工作技术人员数管理人员数作业人员数其他人员数证人数合计申请领取临时测绘工作证人数离退休人员数一年以上临时工人员数实习人员数其他人员数合计单位意见年月日章审批单位意见年月日章此表由申请领证单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