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承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坐落于 ,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租金一年结算一次,乙方在每年的 月底前以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如出卖租赁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利。
第七条 维护养护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内,甲方应履行房屋的维护义务,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
在房屋租赁期内,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或增添其它设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加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房租中包含水、电费用,不再另外收取。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需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