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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管理使用规定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学校财产重要组成部分。仪器、药品、标本、模型等教学设备只能用于教学和科研活动,一律不准挪作他用。
二、国家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均应及时验收登入学校仪器配备清册,由学校实验管理员统一保管。并对仪器进行检测校正,按编号、分类入柜上架,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数量。
三、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备查,对仪器等要经常保养维修,并保持清洁。
四、对贵重精密仪器要上柜严加保管,并备有使用记录卡。剧毒、易燃、易爆、放射等危险性药品,要妥善存放在专库或专柜中,限量使用,并进行登记。用剩的危险品及时回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材料,由任课教师提前1—3天提出使用计划,填写实验通知(申请)单交仪器室,由实验管理员给予准备,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仪器进行必要的装配和按操作规程试做一遍,以确保实验成功。
六、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整理归还,由实验管理员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和有意造成仪器损坏者,均应追究责任,按规定办法赔偿。
七、每学期结束前学校分管领导协助督促实验管理员清点仪器药品,统计消耗和损坏数量。按配备标准有计划地及时补充,保证教学需要。
八、校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应在不妨碍本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原则下,由分管校长和分管主任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归还。
九、对不能修理的破损仪器应下架妥善保管,及时造册,经校分管领导签字报县教学仪器站审批后从固定资产中注销或给予补充。
十、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县教学仪器站有权闲置多余和长期不使用的仪器进行统一调配。
实验员、管理员的职责和任务
一、实验教师、实验员、管理员担负着管理、使用、维修学校教学仪器和协助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的重要任务,是国家财产的保护者。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各科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用途、懂操作、懂维修保养)和“四熟悉”(熟悉教学进度、熟悉教学仪器、熟悉实验、熟悉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三、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健全仪器档案,努力做到“两符一清)(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记录清楚)。
四、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五、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县仪器站汇报仪器的保管使用等情况。根据教学需要,提前做好购置计划,充分发挥仪器使用效益,配合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爱护公物的教育。
六、注意总结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促进教学仪器工作的发展。
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科学实验、教学教研活动的场所。进入实验室要自觉遵守纪律,按编组有秩序地入位。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仪器、药品、标本和模型等教学设备。
二、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随地吐痰,不准打闹,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三、上实验课产要认真预习,详细了解实验内容和所用器材,对实验目的和操作步骤要做到心中有数。
四、实验开始要认真检查所用仪器、试剂、材料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损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
五、学生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作好记录,实事求是写出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他人的实验成果。
六、要爱护公物,使用仪器、药品要小心,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七、实验完毕,应按要求整理好仪器,洗刷好器皿,处理好废物、废液、擦净桌面,经教师验收并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室要保持清洁整齐,经常通风,及时排出有毒气体,实验中产生的有毒和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处理,如废纸和火柴梗等不得随地乱丢,要放入废物箱内,废液要倒入废液桶内,严禁倒入水槽或随抛弃。
九、凡回责任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模型、标本等损坏丢失的除批评教育外,要按规定赔偿。
十、实验室内的任何物品未经老师或管理员许可,一律不得带出实验室,否则要严肃处理。
教师演示实验通则
一、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紧扣教材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精心备课,认真做好演示实验,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二、课产要做好充分准备,所有演示实验必须事前试做避免事故发生。
三、演示实验必须原理正确,装置合理、科学、直观、醒目、可靠、重点突出。
四、演示时,实验装置位于全班学生视野内,可见度大,力求形象、直观、明了,便于学生观察实验现象。
五、操作要正确规范,注意示范效果,开发学生智力,促进学生自身能力提高,应注意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态度。
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实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要特别警惕,防止事故发生,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方法灵活,形式多样,要以实验促进课堂教学的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八、要使实验教学与电化教学结合,突出重点,攻克难点。
学生实验守则
一、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熟记实验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要有秩序地进出实验室,在实验时要做到“三定位“(即定组、定位、定仪器),实验过程中,不得喧哗,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三、实验前,要核查实验的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缺少,应立即报告老师给予补齐,未经老师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四、实验时,必须接受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结果。
五、实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事故迹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报告老师,要爱护国家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仪器设备和浪费试剂。
六、实验完毕,应清点仪器、药品、器材,严禁私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否则要加倍赔偿。
七、实验后,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数据和结论,按时上交实验报告。
八、实验室是教学公共场所,要轮流值日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教学仪器药品管理规定
一、教学仪器药品是开展实验教学必备的物质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仪器药品只许用于教学活动,不准挪作它用。
二、要建立科学的教学仪器药品档案,学校要建立设备总帐,各学科实验室要建立明细帐,还要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和仪器清册,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上级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药品,要及时验收、入帐、上柜,由实验室统一保管,学校自制的教具应集中上柜,核算成本后单独登记造册。
四、教学仪器药品要按配备目录编号顺序或教材章节顺序陈列,合理存放,仪器药品橱柜上要张帖标签,注明编号、名称和数量等,每件仪器也要标明序号(微型仪器和玻璃器皿除外),仪器药品室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不得存入杂物。
五、化学危险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取出登记、使用登记、回收登记和三登记平衡制度。
六、各学科要根据仪器药品的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腐、防火、防光、防震、防爆、防磁等养护工作,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分类整理保存,编好目录索引,装订成册,以便老师查阅。
七、实验完毕回收的仪器药品,要认真清点,尤其是危险药品的核查,对仪器进行保养和危险药品回收入帐后放回原处。
八、外校借用仪器设备用于教学,须持对方证明,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做好借还登记工作,各学科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