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书是公安机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依法写作和形成的具有特定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了解)
公文文书的特点:1.作者的法定性 2.写作的被动性 3.内容的客观性 4.写作的规范性 5.法定的权威性 6.读者的规定性(看一下)
主旨是文书的“灵魂” 主旨是文书构成要素的“统帅”
公文写作材料的几点要求:1.要根据主旨和观点的需要选择材料 2.要选择真实的材料 3.要选择典型材料 4.要选择新颖的材料
行政公文分为上行文(下级向上级)、下行文(上级向下级)、平行文(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
公文按时间分为特急、急办和常规
按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普通
行政公文格式三部分:眉首部分、主体部分、版记部分
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文件”两字在一组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顺序号组成 上行文需要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姓名
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的附属材料,或是正文的补充说明,或是正文内容的延伸,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知道)
成文日期单独行文的,一负责人签发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负责人签发是要以会议通过的时间为准
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公文机关都应该加盖印章 主题词标引一般是3-5个
决定是对重大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行政公文 通告是“向社会各有关方面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的行政公文 通知是“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的行政公文
通知可分为批转性通知(上级对下级)和转发性通知(下级对上级和不相隶属机关)
通告与通知的区别:二者都是具有传达和告知情况的作用。从受文对象看,通知的对象一般是下级机关,通告的对象是社会公众;从行文要求看,通知除了需要周知外,有些还要求办理或执行,通告则主要是要求周知和遵守;从行文的意义上看,通告的事项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通知的事项局限于受文机关知晓或执行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的行政公文 特点:1.知晓性 2.教育性 3.典型性 4.政策性
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应情况,答复上级的询问”的行政公文 特点:1.综合性 2.灵活性 3.单向性 4.陈述性
————请示要会写————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行政公文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行政公文 会议纪要具有上行、平行、下行文的特点
公文机关事务文书是公安机关处理日常事务和辅助行政公文行使职能时所使用的文书的统称
计划是单位或部门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或要实现的目标预先做出打算和安排的事务性文书
计划正文分为导语、主体(1.目标与任务 2.办法与措施 3.时限与步骤)结尾
调查报告是作者就某一事件、问题或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形成的反应调查结果的一种书面文字材料
分类1.调查范围(专题性调查报告和综合性调查报告)2.调查内容(社会情况调查报告、典型经验调查报告、揭露问题调查报告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3.发表载体(新闻性调查报告、公文性调查报告和论文性调查报告) 公安简报是公安机关内部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沟通情况、交流经验、传递消息时制作和使用的事务文书
特点:新、准、快、活、简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并按照特定体式制作和使用的具有一定刑事法律效力的文字材料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号码、名族、文化程度、机关、职业或单位及职务、住址、违法犯罪经历等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适用范围,不管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或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首先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由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现场勘验检查情况分析报告组成,现场勘查笔录对现场勘验照相
呈请立案报告书市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需要立案侦查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