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
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
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
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
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
为,从 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
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
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 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
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