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小企业专用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保密协议》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第二条 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任务。
3.乙方应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管理
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 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劳动、职业道德及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的权利。
3. 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
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
2. 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 8日为发薪日。
3. 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
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4. 甲方支付乙方岗位工资 元、三金补助 元。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
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 乙方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