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乙双方因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进行
接触、谈判等,以寻求建立合作关系的可能性,甲方需要向乙方技元相关的保密
信息,乙方故意接收甲方的这些信息, 并承诺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保密义务。
因此,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 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 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保密信息范围
1 保密信息是指, 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并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
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方案、 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
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
样机、柜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等技术税密信息,客户资料、财务
信息、采购资料、战略决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等经营税密信息
2、 上述保密信息的载体上无论是否注册“机密”等字样、以纸质或以电子形
式、有形还是无形均属于甲方保密信息,乙方应保持其机密性。
3、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3.1甲方自行公开的信息;
3. 2本协议签订前,已为公众所知晓的信息;
3. 3乙方自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
3. 4在甲方向乙方披韦前,已经由乙方独立于甲方开发出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责任
1、乙方明确保密信息为甲方的重要资产,构成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必须
采取合理有效的保密措施,以不低于本公司同类性质信息的保密标准,
审慎并适当地管理保密信息,以确保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2、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披露、使用、复制、公开、散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向第三方透
露保密信息。
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只能基于评估合作机会或实现双方合作目的而使用
保密信息。乙方仅能向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台作所必要的员工披露甲
方保密信息。乙方应和参与本项目的员工签订书面保密协议,且该员工
的保密义务不得低于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员工违反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保
密义务,视为乙方违约。
4、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或政府命令等要
求乙方披露的信息。但乙方应充分且及时地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助
甲方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尽可能地减少甲方因该等技吉而可能遭受
的损失,且仅限于在必要的范围内技圳。
第三条 保密信息的权属
甲方有关保密信息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税
密权等知识产权权利)、利益,沸属甲方所有,本协议的签订或保密信息的披
露,均不意味着甲方对该权益的转让、许可等的任何处置。
第四条 保密信息的归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将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