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项目编号,GDBJ-HZ-
甲方: 惠东县人民法院
乙方: 广东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惠东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服务外包项目》,,
因该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乙方在上述工作中必须承担如下保密责
任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及
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保密有效时间与国家对各具体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要求
相一致。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悉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二、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合同文档、方案、图纸数据等必须由乙方专人负责
统一保管,不得扫自保留或外传- 项目完成后所有资料、资料应台无保留地交给
甲方保管。
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
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涉及本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
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 乙方不
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四、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
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 的内
容,同样应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 不
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包括业务信
息在内)。
五乙方工作人员别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
方可实施。
六、乙方必须选派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本项目,并将参与人员
的个人资料送甲方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有关项目的实施。
七、乙方人员在实施本项目期间,未经四方工作人员人允许,不得进入与本项
目无关的甲方其他办公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八、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九、乙方必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以明确参与人员在项
目实施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