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乙方: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以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甲
为目标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有关信息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一、保密信息范围
保密信息指乙方从甲方获得与本项目有关或因本项目
产生的以书面、口头、图像或者其他任何形式作为载体的任
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
式,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甲方或本项目的一切非公开的文件及
其他资料(2) 对乙方或其代表人员制作的包含或有关上述
资料的书面备忘录、笔记、分析、报告、汇编、研究资料和
软件等; (3) 上述资料的全部复制件或录音资料等; (4) 甲
方向乙方提供的不被公众所知的其他文件资料和信息; (5)
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软件〈系统) 可执行代码
技术文档及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患者诊疗信息)。
二、保密义务
2.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管理工作相关法
律法规,保守在工作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