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座落
1、甲方将座落在 市 区 路 小区 栋
单元 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居住使用权。
2、在租赁期内,事前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和结构。
3、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出租屋内,从事或经营一些违法违纪违规的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若甲方要提前收回房屋,均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后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整。(大写: )
2、租金按半年一交,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