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廉洁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为加强对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管理,促进合同双方诚信共廉,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双方应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双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公开的办公场所洽谈业务,不得在非工作场所洽谈业务,不得私下单独交易;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
(四)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也不得向乙方借款私用;
(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
(五)不向乙方推荐或介绍任何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工程分包商(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由甲方指定供应商的除外);
(六)不得因个人原因使用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或其它办公用品;
(七)不得有其它违背廉洁规定的行为。
三、乙方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以任何方式为甲方工作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电脑或其它办公用品;
(六)不以任何其它不正当手段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金钱、实物等往来。
四、违反廉洁约定的处理
(一)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约定,乙方人员主动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甲方承诺按照经确认后给甲方挽回的经济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有受贿索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甲方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二)乙方同意将工程总造价(或合同总价)的5%视为廉洁保证金。如有违约如乙方(或委托他人)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有其他违反廉洁约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不低于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金从廉洁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赔付。对有行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