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加强财务监督,保证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执行与我厂的经营活动,成本费用控制密切相关,全体员工应以集体利益为己任,积极配合,为创造最佳经济效益而努力工作。
厂部实行厂长负责制,厂长全权决策和管理厂部各项经营活动。下设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职能机构。财务部对厂长负责,全面执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经纪律和违章处罚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管理我厂财务工作。
第五条 财务人员要忠于职守,严守机密,工作认真负责。对财务人员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或工作失误 ,致使本单位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解聘,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六条 未经厂长审批,擅自挪用资金或支付款项;利用帐户替他人套取现金的,予以警告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七条 本厂财务支出,实行厂长一支笔,未经厂长签字审批,财务一律不得开支、报销、做帐。厂长外出时,由受权人代行厂长职责。
金使用审批权限
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