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奶茶店)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香巴拉大道45号商铺一间
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 3 年,自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 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付款方式
按年付款。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2万6千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第六条 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