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自建房三楼店面出租给乙方使用,地址: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道某某路 。
、乙方租用的店面期限为 ;租金每月 ;押金 ;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水、电费为每月收取。
、乙方将店面作为 用途、乙方保证在出租面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须合法经营。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战争、水灾等)。
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面,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达半个月;
乙方擅自改变店面用途,随意装修或者破坏内部设施等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经营期间发生水灾、火灾、爆炸等人为因素,或者有刑事行为、违法活动等。(赌博、打架斗殴等)须向甲方赔偿。
乙方擅自将店面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甲方可以立即收回店面)。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合同到期本合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