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 xx 项目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图设计。达成以下设计劳务合作协议。
协议设计内容组成:
设计内容:上述项目在业主提供的建筑方案后的建筑、结构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及配合总平面图的设计,不含管线综合及小市政机电专业的设计。各阶段的图纸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审批程序的要求,能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批件。(包含: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通过通知单、施工图审查证书,不含垄断行业设计。(如变配电所、人防工程等))
2. 项目设计周期:
由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实事求是和对项目负责的精神确定,可加入附表,原则上按照所需要的设计基础资料及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时间和相应的批复后的时间控制。如果出现非乙方设计人技术性因素的原因导致设计周期延误,设计周期应该顺延,原则上顺延的时间同该原因延误的时间,但是要力争满足业主方提出的时间要求。
3.甲方支付乙方设计劳务费用标准:
上述合同范围内:各专业总面积为 万㎡(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以单价 元/平方米费用计算,总计: 万元(大写人民币),(以上费用为现金支出,不含任何税费)。乙方不承担因项目手续或甲方与房地产公司关系等原因带来的经营风险。
4.付费方式及进度
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天内支付总劳务承包费用的30%;
第二次在施工图纸全套电子档交付后一周内支付50%;
第三次在施工图审查完毕并修改审查通过后一周,支付剩余20%,如果因为手续或项目开发方等的原因两个月内无法取得图审意见,甲方应该在乙方交付电子版施工图成果后两个月后一周内,支付上述20%的设计劳务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应以文件的形式提供,方案要提供电子版,其它口头指令,应另行提供书面形式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成果为电子版。
6.乙方对甲方的承诺:
(1)要本着对项目负责的态度,精心设计,减少后期现场服务工作量;
(2)做好其他专业的协调及统筹工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的内容;
(3)乙方负责电话及书面技术问题解答;
(4)乙方派主要设计师在必要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