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两岸金融中心简介
2010年6月,国务院同意厦门经济特区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2011年3月,建设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被分别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成为国家战略。2011年12月国务院批准的《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和201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若干意见》中,赋予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多项先行先试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厦门市在本岛东北部规划了面积约为22平方公里的区域作为“两岸金融中心”建设的载体平台。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高起点、快启动、早见效”的要求,成立市“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指挥部,思明区和湖里区同时分别成立建设指挥部,下设征地、拆迁、招商、宣传等七个工作小组。通过市区联动,探索建立开发建设、投融资、财税、招商等服务“一条龙”管理体制。市政府成立了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