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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3、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4、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5、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和设立条件
答: 特征: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设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简述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和设立合伙企业的程序
答: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设立程序:1.合伙人产生合伙意向进行合伙商谈;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
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3.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履行出资义务;4.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
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5.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
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对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
予以登记
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
不予登记
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
说明理由;6.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
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7、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和设立条件
答: 基本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3,个人独资企
业是一种个人独立的经营体,它既不同于人合企业的合伙企业,也不同于作为资合企业的公司,它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和发展起来的;4,个人独资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是一种独立进行商品经营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个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行业相符合;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包括投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即个人投资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和个人独资企业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8、在哪些行业中或情况下,合营企业合同中应约定合营期限
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期限暂行规定》规定,属下列行业或者情况的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期限,一是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相,维修,咨询等;二是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三是从事资源戡查开发的;四是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
9、简述合作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1,合作企业的主体包括外方合作者和中方合作者;2,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的合营企业;3,合作企业设在中国境内.
10、简述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答:1.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设定的;2.外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3.外资企业的资本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1、简述外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1)财产所有权;(2)经营管理权.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包括制订生产经营计划权,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权,劳动人事权和土地租用权等;(3)解决争议请求权
义务:(1)登记义务.(2)纳税义务.(3)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1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有公司的名称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3、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答:1,任职资格:(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因犯有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此外,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本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但法律有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的除外;(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5)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6)董事,经营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7)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14、简述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答: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
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5、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的特征
答: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2,预算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的预算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的行政权,它具有经济内容;4,预算权的确定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约定;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连,具有严格的周期性;6,预算权所体现的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
16、简述国债形式特征
答:(1)国债的自愿性;(2
)国债的有偿性;(3)国债的灵活性
17、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哪些特点
答: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主体一般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我国主权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是采购资金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即由纳税人交纳的税款所形成的财政资金;三是采购程序的法定性,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有严格的限定性;四是采购目的的公益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社会公共利益.
18、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特征
答: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19、简述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答:税法作为国家制定的特殊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具体说,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税收活动必须以税法为依据.税法是国家向社会组织和个人征税的法律依据.税收和税法的关系密不可分.任何一种税收都以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并借助于法律的约束力保证其实现.因此,税收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