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岗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建账、记账(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账薄),计提税金、税务申报、出具税收缴款书;财务管理咨询。
第三条 合同期限及报酬: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每 支付乙方工资 元,至合同终止,试用期工资为 元;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甲方每年应支付资料费 元。(资料费指账本、凭证、报表、申报材料、交通及电话费等)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