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放验线管理制度
总则
目的
为加强宁夏xx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能源)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管理,规范放验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能源、xx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xx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在建、扩建项目的放验线管理。
职责
技术部
负责外委施工放、验线复验。
负责公司内部自行施工的放、验线工作。
各单位
负责清理有碍放、验线的物体、土地、构建等。
保护引入被测测区内的控制点,监督施工方放线工作。
组织放验线工作并提出放验线申请。
配合技术部做好放、验线工作。
管理内容
工程验线规划管理
工程验线由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控制性施工放线点必须由技术部提供,施工放线必须由有资质、有专业能力、专业人员的单位承担。
各项目建设单位需提前1个工作日申请工程放、验线,并提供相关资料:批准的建筑总平面规划图、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核准的附图或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除蓝图外其它图纸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化工建设部技术负责人确认签字。
放线要求
放线必须依据审定的规划图或公司领导意见书内容进行;
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执行;
放线严格按工程测量规范实施,并统一使用54系平面坐标和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
布设和提供首级或基础放验、线控制点(一般至少为2点)。
相邻四周的建筑间距、临街退让道路红线距离等必须满足批准的图纸或集团领导意见书规定的要求;
放线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内容及核准的建筑尺寸;
放线完成后后填写《工程放线确认单》,须由放线人员制作书面回执及图件以备验线复核。
各项目部、生产单位须对技术部提供的控制性施工放线点进行保护,避免被破坏、损毁,影响施工进度。
验线要求
建设工程(含市政工程)验线,建设单位应持《建设工程验线申请单》申请工程验线,验线人员接到验线申请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验线,并填写《工程验线记录》,经现场核验后方可开工。
确需修改核准尺寸的,必须经原审批部门(各项目实施单位或公司领导意见)核准后重新验线。
凡重点工程、重要建筑,建设单位必须按批准后的图纸或意见书所规定的要求,在基础施工至正负零时,管线工程至复土前申报复验,经复验核准并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或者复土。
分段施工的道路、管线等市政工程可以分段申报工程验线,地上和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在管沟开挖结束,管线铺设完毕未进行填埋之前申请验线。
各项目的每一重点单位工程必须经技术部验线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注: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申请验线的项目必须具备验线条件,桩位验线必须用木桩或有十字心标的钢筋定出具体点位,建(构)筑物基础底板的验线,必须在浇筑好的底板上弹出轴线或建筑物外墙皮线,并且确定标高后申请验线。
平面轴线或外皮点验线偏差不得超过相关验收规范要求,高程不得超过相关验收规范要求,否则给予验线不符,要求处理的回复意见,重新申请复验,复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程序。
审核要求
查核规划总图、施工图;
查看界桩点情况,位置是否正确;
实地对照建筑物的放线形状与总图是否相符;
丈量建筑物的放线尺寸与核准图上的数据是否相符;
丈量建筑物各外沿边线退让红线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其他规定
各矿井单位工程放验线参照本制度执行。
对控制性施工放线点保护不及时、不到位的项目部、生产单位,每个控制点处以500元罚款。
对现场验线轴线坐标及高程偏差较大(超出规范要求)的施工项目,视情节严重,对施工方处以200-500元罚款并要求处理。
对于未进行验线,直接进行下道工序的项目部处以每项1000元的罚款,并要求办理验线手续,验线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由项目部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现场不具备验线条件的项目,将对提出验线申请的项目部给予每项200元的处罚。
附则
本制度由xx能源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一:建设工程放线申请单
附件二:建设工程验线申请单
附件三:工程放线确认单
附件四:验线纪录
附件一:
建设工程放线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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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放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