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经济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经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序、成本控制有效、资金使用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管理工作是以对公司的经济工作过程中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和监督为目的,由财务部、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工程招投管理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包括邀、议标)的方式进行,任何招标须有3个以上施工单位(供应厂家)参加竞、议标。
组织机构:
建设工作招标时,公司成立招标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由行政部、工程技术部、财务部、项目开发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他项目招标时,可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及重要和复杂程度,由公司领导临时任命招标小组领导、成员负责招标工作。由该小组拟定招标工作计划,组织招标工作成员实施,并对招标工作质量负全责,直至招标工作结束。
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和责任:
行政部对编制招标文件负责;工程技术部对材料设备技术参数及质量、施工及供应能力、等技术要求及编制标底、施工组织负责;财务部对合同主要经济条款把关;开发部负责办理有关招标手续;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考查及确定、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负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