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规程(简易程序)
根据《XX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遂高疫应指办20204号)文件有关要求,为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指导,对于复工复产人数较少的企业可采取以下简易程序提供有关资料,提高办理效率(规模以上企业、建设项目仍然按照4号文件办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登记表(附件1)。
(二)人员情况普查表(附件2(1)(2))。
(三)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
二、办理流程
(一)企业将需提供的资料报片区网格长。
(二)由挂片领导牵头、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片区网格长现场核验(有关工作要求参考附件4)。
(三)现场核验后,每日将情况汇总(拍照附件1的登记表)按XXX—XX—XX的程序进行钉钉审批(抄送辖区汇总人员)。
(四)由镇(街道)指定专人负责每日4点前汇总辖区情况(附件5),逐级报至XXX副主任(抄送至科创经发局XX,联系电话:XXXXXXXXX)。
(五)审批完成后,告知企业复工复产,由网格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附件1
XX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复工复产登记表
申请企业(盖章)
企业法人(实际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企业复工工作联络人
联系电话
复工复产时间
复工复产人数
主要经营活动
(生产产品)
是否有过去15天去过湖北等疫区人员
如有
人
是否有与疫区人员有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史人员
如有
人
是否有在过去15天去过举办大型活动或人员密集的相关场所人员
如有
人
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人员
如有
人
企业防控工作情况
(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企业负责人签字
片区网格现场核验情况
核验人员签字
附件2(1): 高新区复工复产(未停产)企业在岗(返岗/留守)人员疫情防控普查登记表
填表日期: 填报人: 电话:
序号
企业
姓 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现住址
返岗/留守日期
岗位
是否在过去15天去过湖北等疫区(何地、何时)
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接触(何地、何时)
是否在过去15天同去过湖北等疫区的人员有过接触(姓名)
是否在过去15天去过举办大型活动或人员密集的相关场所(何地、何时)
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何症)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1.为疫情防控需要,请积极配合。 2.请企业在岗和拟返岗人员都填报此表(含管理的保安、保洁、生活服务等人员)。 3.如有接触疫情(或从外地返回)的员工单独填写自我申报登记表(附件2(2))。
附件2(2):
XX高新区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
自我(有接触疫情或从外地返回)申报登记表
填表日期: 登记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
位及职
务
电话
现住址
身份证
到疫区、接触疫区人员、参加活动日期
健康状况(填报内容看备注)
途径地点
到疫区、接触疫区人员、参加活动等情况
备注:健康状况需注明是否感冒、干咳、发热以及即时测量的体温等信息。
附件3:
严格落实防控工作承诺书
XX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XX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司已收悉。
经慎重考虑,我司拟定于2020年 月 日复工,将严格履行企业的防疫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市及园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及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对本公司人员管控、物资储备、防疫防控、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要求。
企业: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