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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基层团校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强化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功能,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新发展,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团校工作目标和原则
第二条 团校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大学生骨干,培养出一大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大学生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团校培训工作目标。从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出发,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作风品格等方面着手,在大学生中培养一大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的学生骨干,为他们逐步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四条 团校培训工作原则
1、坚持分类培养与典型示范相结合。突出抓好学生骨干分类培养工作,促进他们中的优秀分子成长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为青年树立榜样、树立导向,进而辐射带动其他青年。
2、坚持理论武装与能力训练相结合。既要通过开展理论学习等有效方式,对学生骨干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训练,传授观察、思考、分析问题的理论框架和基本方法;又要采取专业化的培养方式提高学生骨干的学习研究、组织协调等社会化能力。
3、坚持组织培养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团校的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要求以及学生骨干的实际需求,有计划、系统地开展培养工作;又要充分调动学生骨干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开展日常学习,引导其进行自我教育。
4、坚持阶段培训与长期培养相结合。突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作的连续性,既针对各类优秀青年的不同特点进行阶段性培训,同时又坚持贯穿始终,从选拔、培养、使用、举荐等各个环节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三章 教学管理与课程建设
第五条 学生骨干实行分类培养,团校培训主要分为三类:
1、团学干部培训班。主要针对各班级学生干部培训,邀请马列部及学生工作优秀教师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学生干部,教育学生干部。帮助学生骨干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精读马克思主义的部分原著,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同时系统学习党团的历史、业务知识和理论、工作方法和技巧,深化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认识,增强理论思考和把握全局的能力。
2、朋辈辅导工作站。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在青少年发展时期,同龄人更容易成为效仿的对象、学习的榜样,他们年龄相仿,在价值观、心理特征等方面具有相似性,更容易互相理解和沟通。所以朋辈辅导工作站主要面向广大团员学生,由高年级优秀学生和历年优秀毕业生组成,以不定期讲座和座谈的形式,畅谈大学生活,共同关注自身发展与成长。
3、学习与发展培训班。围绕各个阶段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聘任辅导员或专业课教师以及特定方面有特长的优秀学生,部署安排相关技能培训,帮助学生骨干及时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重点,提高学生骨干从事服务于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专项工作的实际操作能力。主要内容包括学习交流、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实践服务、网络宣传、文体活动等培训。
第六条 各辅导员所属自然班集体,以团支部名义所开设的课程均需申报,并填写《影视艺术学院基层团校课程申报表》,申报课程每学年不少于两个。
第七条 自然班集体团支部,结合培训范围和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安排培训计划(应包括学习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安排、学员组成情况等),确定培养任务。鼓励各自然班集体团支部联合开展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第八条 团校授课可按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红色教育、能力训练、交流研讨等模块进行设计,采取(大班)集中学习和(小班)分散学习两种方式分别实施。
1、理论学习。引导学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进行分类研读;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就党的创新理论、重要战略思想、重大政策以及社会思潮、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讲解;编发简明理论学习读本和资料。
2、社会实践。引导学员利用寒暑假“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三下乡”以及外出专业实践机会。组织学员深入到基层生产一线参加劳动锻炼,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
3、红色教育。组织学员实地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遗址等,观看反映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建设时期的影片,参与祭奠革命先烈、唱红歌、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观看反映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的影像资料、专题展览,邀请先进典型作事迹报告。
4、能力训练。组织学员参加各种专业化的能力训练、素质拓展,开展相应的活动进行情景模拟体验。
5.交流研讨。组织学员小组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讨论、质询,就一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辩论,就学习、实践、出访中的收获和体会进行交流。
第四章 学员管理
第九条 学员档案。建立学员档案,学生骨干参加培训学习表现及考核情况要填入《影视艺术学院基层团校培训登记表》(附件2),各团支部要做好学员信息统计,及时上报学员花名册(附件3)。
第十条 学员考核。学员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者,授予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由校团委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优秀学员”不超过参与培训人数的5%。对不能及时参加培训活动、表现不积极、考核不合格的学员,要进行中期淘汰或不予结业。
第十一条 学生参与团校培训情况要与团组织“推优”工作挂钩。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组织的发展对象,首先都要参加团校基础理论学习班的培训并结业。
第五章 组织结构与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影视艺术学院基层团校由院团总支书记任秘书长,团总支分管副书记任副秘书长,设立秘书组。团校秘书长是团校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团校校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团校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秘书组组长组成。定期召开校务会,指导团校培训工作,专题研讨团校发展建设,负责团校重大决策。
第十四条 基层团校秘书组由团总支组织部和办公室组成,其基本职责是贯彻落实团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时组织学习资料,了解团校学员学习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秘书组负责协调、督促辅导员所属各联合团支部学习计划实施情况;各团支部要及时将培训开展情况向团校秘书组汇报,保证学习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 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基层团校要建立比较稳定的专兼教师队伍(附件4),团校师资力量可由校院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专职团干部、相关专业领域骨干教师构成。专职团干要带头讲团课;鼓励校院领导讲团课,关心支持团校工作。
第十七条 要及时并深入宣传报道大学生骨干培训情况,重点宣传先进典型和骨干培养好的经验、做法,启动微博、微信、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