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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学院基层团校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强化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功能,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新发展,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 团校工作目标和原则
第二条 团校是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大学生骨干,培养出一大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大学生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 团校培训工作目标。从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出发,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作风品格等方面着手,在大学生中培养一大批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的学生骨干,为他们逐步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四条 团校培训工作原则
1、坚持分类培养与典型示范相结合。突出抓好学生骨干分类培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