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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学院团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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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好 上传于:2024-06-21
河北金融学院团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河北金融学院团建工作水平,规范河北金融学院团校建设,加强学院内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提高团员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工作能力,使团校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团校是校团委领导下对学生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和工作方法技能培训的机构,隶属于校团委组织部。 第三条 团校的宗旨:通过开设一些知识性,实用性课程,培养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基层共青团干部,加强学院内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造就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的先进青年。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四条 团校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1、学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2、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 团校的机构设置 1、团校设立名誉校长一名、校长、副校长各一名;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由院团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主任若干名,由组织部副部长担任。团校还可以根据工作具体需要,增设适当的工作部门。 2、团校常委会由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和其他院团委主要学生干部组成。 3、常委每届任期一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常委会表决通过,报河北金融学院党委审批同意。 第六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名誉校长:负责从宏观上全面指导团校工作。 2、校长(副校长) 1) 全面负责和主持团校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传达校党委、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指示精神,部署团校工作。 2) 全面了解团校工作的开展情况。 3) 决定团校干部的任免、考核及奖励。 4) 加强团校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关心干部及团校学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5) 校长不在时,副校长全面主持团校工作,代行校长职责。 3、主任 1) 配合校长、副校长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职责。 2) 及时总结经验,确定培训主题,做好团校培训计划。 3) 负责团校例会的召集及考勤。 4) 负责网上团校的建设与日常维护。 5) 负责团校学习、活动的宣传报道。 6) 努力提高培训效率,为团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7) 向校长、副校长汇报介绍团校工作开展情况。 4、副主任 协助团校校长和主任,负责团校的具体工作事务,做好各部门的协调与联系。 第三章   团校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会议制度 1、团校常委应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由团校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总结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 2、主任负责会议的召集及记录工作。 3、团校常委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一般不允许请假,如确有事,须以书面形式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 第八条 档案管理制度 1、团校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对以下文件进行整理和保存。 1) 学员个人资料。 2) 团校工作计划、总结和大事记。 3) 有关文件。 4) 有关通知 5) 学员存档表 6) 日常工作记录 2、办公室在每期团校结业后,须将所有归档材料系统地保存至下一届团校成立并移交。 第四章   教师与学员 第九条 教师 团校聘请学院党、政领导,校内外专家、学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学生团干部等优秀青年人才作教师。 第十条 招生 1、团校面向河北金融学院优秀团员青年,采用基层团支部推荐为主,自荐为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2、团校根据各系学生人数和各团支部实际情况给定各团支部一定名额。 3、团校招生的学员应坚持政治挂帅,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保证学员是政治先进、学习优秀、能力突出的学生骨干。 4、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办团校初级班,主要培养新一届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及基层团支部的学生干部,以提高其业务能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第二学期开办团校高级班,重点培养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主要学生干部。下一届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主要学生干部必须经过团校高级班培训并顺利结业,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十一条 学员的权利: 1 、参加团校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适当场合就团校工作对团校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及批评团校工作的权利; 3 、按适当方式向常委会提出质询并要求给予答复的权利; 4 、在完全执行的前提下,对团校工作有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并可向上级组织如实反映情况; 5 、经团校相关部门批准,有以团校名义进行宣传、策划、外联工作,并独立组织活动的权利; 6 、为学校、学院及团校做出优秀成绩或贡献者,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7 、对团校的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有申辩的权利。其他学员有为其作证的权利; 8 、退出团校的权利。 第十二条 团校学员应履行的义务。 1 、遵守团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团校常委会决议的义务; 2 、维护团校形象,促进团校成员间团结的义务; 3 、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团校所分配工作的义务; 4 、按时参加团校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按规定提前向团校相关部门请假的义务; 5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克服困难和改正错误的义务; 6 、定期向团校汇报学习心得和思想认识变化情况,以及现阶段对党团认识的义务。; 7 、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学习论文写作的义务。 第五章   教学原则 第十三条 团校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更多采用寓学习于活动、寓教育于实践的教学方式。 第十四条 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把在团校中所学知识用于指导日常的工作实践。 第六章   团校的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 理论学习 1、团的基础知识: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章程,团的历史,团的优良传统教育,使之了解团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介绍党团关系,团学关系,团的主题活动与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的关系,团支部的地位和作用,团支部活动的内容、方式与原则。使学员对团组织有更清晰的认识,增强团员青年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政治理论修养与水平:培养学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 ” 重要思想精髓深刻理解,并在实践中加以灵活运用的能力。对现实的国际国内环境、政治、经济形势有更深、更完整的了解与认识,从而更透彻地理解党的方针政策。 3、人格修养:培养学员具有胸襟开阔,正直的人品,坚强的意志;养成博学审问、慎思不罔的习惯;坚持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信念。 4、作风习惯:强调学员动手动脑做事,强调自律,强调考核,例会应坚持签到制度,学员无故不得缺席。 5、工作能力:培养学员在思维、决策、协调、表达、实际操作等各方面得到提高;明确团干部职责范围,掌握团务工作技巧,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学员个人素质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 社会实践 1、素质拓展训练类:培养学员团队合作精神、诚信精神和创新精神。 2、“四进社区”志愿服务类: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