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率
目前有 17%,13%%,6%和0儿种,具体那些属于各自的税率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税暂行条例》增值税计算方法
销项税颖=销售额x税率
应纳税锋=当期销项税矣一当期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如下:
B 企业从 A 企业购进一批货物,货物价值为 100 元(不含税),则 B 企业应该支付给A 企业
117 元 (含税) (货物价值 100 元及增值税 100XI7%=17),此时 A 实得 100 元,另 17 元交
给了税务局。
然后B 企业经过加工后以 200 元(不售税) 卖给 C 企业,此时 C 企业应付给 B 企业 234 元
《含税) (货物价值 00 加上增值税 200X17%6=34)。此时套用上述公式为
销项税疾=销售额x税率=200X1796=34
应纳税客=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34-17 (A 企业已交) =17 (B 企业在将货物卖给 C
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矣)》 退税计算方法
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 C 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
物加工后出口,出口 FOB 价为 300 《已折成人民币) (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各为
销项税颖=销售额x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颖=当期销项税颖一当期进项税额=51-34 〈B 企业已交) =17 (C 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
应交给税务局的税活)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息设退税率为 1796)
应退税额=FOB 价 X 退税率=300X1794=51
此时 C 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 15%%则
应退税颖=FOB 价 X 退税率=300X1596=45
此时 C 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区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油=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 6 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
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 价 X 外汇牌价 X 《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300X 《17%6-15% ) =6
假设 C 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揪,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 FOB
价 300 (已折成人民币) (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屠樟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300X17%=51
应纳税客=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51-34 (B 企业已交) =17 (C 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
应交给税务局的税疾
但根据*先,抠,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
17 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 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 17% ,C 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 34 《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
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 17 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 17 不给予退。这 34 元就是 C
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 C 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 17 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候如退税税率为 15% ,此时要先黎出不耶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 价 X 外汇牌价X 《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300X 《17%6-15% ) =6
此时 C 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 17 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洞=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阁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 MAX 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一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x退
税替,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颖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 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 234,出口也是 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颖一购进货物的进项金矣x退税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