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合 同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为了满足甲方单位的消防工程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遵循消防安装工程的法律、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现将甲方的 消防工程承包给乙方,签订本施工合同条款如下:
施工地点、范围及施工内容
1、项目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应急灯、应急疏散指示 (设备安装,强电供电线路由强电安装)
5、气体灭火系统
6、摊位过道、人流出入口二次整改施工
二、开、竣工日期及工程工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根据工程需要进场施工。
竣工日为甲方建设项目初装修后,消防工程经乙方自检,调试开通合格后经建设方及甲方验收合格为竣工日。
工程工期为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发给乙方进场通知书确定的施工日起计算到整个消防工程施工完毕(日历天),并经验收合格止。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及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导致停工的,因甲方延期付款影响施工进度的,经监理及甲方确认后顺延工期。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保修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过双方会审通过的消防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该工程必须符合GB标准及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期限为 天,自竣工日起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期内,如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免费维修(人为损坏除外)。保修期内乙方若拒不返修,甲方可使用保证金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四、造价及付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双包的形式,即包工包料。本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以审计部门计算的工程造价为准 。
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并出具试运证明付到总工程款的 ,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文件后付到总工程款的 保修金为 (保修期满退还保修金)。
五、违约责任
1、为保证工程进度及确保民工工资的按时支付,甲方在乙方呈报完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与资料后,应在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