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标条件,经双方协商,现就 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所有消防系统设备;
以上消防系统设备的安装、售后服务,整体消防系统(含消防水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认可。
3、 本次招标包含所有消防系统成套装置,其产品品牌在提供时应经甲方考察认可。
三、承包方式:按中标价
四、质量等级: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五、工程工期:自甲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令之日起计到系统调试结束之日为该工程工期。总工期 个工作日。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
小写:¥: 元
七、工程款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入场通知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进度拨款,付至合同总价的 %;安装调试并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 %;剩余合同总价 %的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八、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配合主体工程创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消防系统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总包单位的监督。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均应有合格证、消防准用证、产品质量性能检测证明,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用于工程;
(2)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监理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九、工程验收
(一)全部设备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并按有关规定程序配合甲方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及甲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
1.设备合格证
2.系统工程竣工图
3.按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提交全部资料
4.竣工报告及竣工通知书
(三)竣工验收资料由乙方编整后,转由总承包单位一并汇总备案。
十. 质保期
质保期为 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 个月连续运转正常良好。(验收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为准)在此期间,凡因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进行保修。如属乙方原因延迟验收,则质保期计算为验收后的
个月。
十一、售后服务措施
(一)人员培训: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内容为:
1、报警和灭火的基本原理;
2、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
3、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补救措施。
(三)服务措施:
1、在保修期内,乙方每月应定时进行巡检,并查看值班人员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乙方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甲方值班人员发现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人员应在2小时内赶到甲方进行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十二、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逾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主体争创优良工程。
4、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并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因施工措施不当引起的各类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理人员的指挥。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整理施工图纸和消防验收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一切责任。
7、工程完工后,乙方能顺利完成工程验收,乙方对工程质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