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一)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10编码。
(二)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一、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二、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病人转帐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三、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四、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审修归档。
五、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3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六、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了的,由签字单位负责。
七、凡丢失1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100元,丢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八、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到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院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病案借阅制度
一、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份以内由医务科科长批准,10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不得超过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住院病案院内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