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完善固定资产有关手续,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本公司固定资产根据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两大类: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设备、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计量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等。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固定资产。办公用电子设备、办公用家具、车辆和其他固定资产。
3、标准界定: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为企业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在此标准的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
1、本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公司财务部为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一级部门,行政部、生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