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加强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办公设备、器具、工具等。
(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应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
5%
2
机器设备
10
5%
3
运输工具
5
5%
4
办公家具及设备
5
5%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一)根据内部控制制度,集团设资产管理员(归综合管理部门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并由各部门配合管理。其中:机器、机械及有关生产设备,由生产部门配合进行管理;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由综合管理部门配合进行管理。
(二)资产管理员管理要求: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账(见电子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车间小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一)财务部门为集团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