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维修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设备的检维修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公司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本公司正常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有检维修作业。
三、职责:
生产部负责检维修现场的整理;
设备部负责检维修工作;
安环部负责检维修过程中安全监督。
四、流程:
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输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履行审批手续。
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从事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的方可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检修的设备、管道与在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在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对检修使用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