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养老金比率
企业个人养老金比率 2016-03-19 浏览:分享人: 武莉涛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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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的比例, 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 20%(包
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 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
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 20%的,应报劳
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
人缴费) 的比例,1997 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 铅,1998
年起每两年提高 1 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 8%。
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
速度应适当加快。
按本人缴费工资 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
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
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
降至 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利息。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
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
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
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退
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 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