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培训提纲
借此机会讲5个方面的内容:
一、学校机关常用公文种类及适用范围
学校常用较多的公文文种有6种: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会议纪要。
1.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2.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3.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议案。
4.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5.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6.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3.学校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5.学校各部门行文,应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后,报校办呈校领导审批。
6.“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部门,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
7.“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8.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9.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10.“意见”可以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11.提取主题词。(工作大类 具体工作 文种)
12.字体,统一用区政府要求的方正字体,排版及纸张要求参照《 HYPERLINK "http://baike.baidu.com/view/1253965.htm" \t "_blank"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13. 除领导交办和特别紧急的事项外,凡属应报区教委的请示公文原则上不能直接报送领导个人。不得报送无单位印章、无签发人的白头公文。
三、关于请示的写作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直属上级机关或其他领导机关报送的一种请示性公文。是下级机关用来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的上行公文。
1.撰写请示的注意事项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要在同一公文中请示两个或几个互不相关的问题,以免拖延处理时间,贻误工作。
(2)下级机关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如重大灾害、重大案件、重大事故或者下级机关反映其直接上级机关和领导人的问题等)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3)不要搞多头请示。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
(4)请示不得抄送下级机关。请示中的意见在末被批准之前并不生效,所请示的事项有时不被批准,如果抄送下级机关,会使下级工作人员思想混乱,不利于工作。
(5)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6)请示与报告要严格分开,不得混用。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在请示标题中,也不许用两个公文名称。
2、请示写作中的常见病误--请示与报告混用
(1)把“请示”与报告混用,在标题中出现两个公文文种。
出现“请示”与“报告”混用的原因,是起草公文的同志没有搞清楚“请示”与“报告”的不同之处:
第一,“请示”是下级机关主动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批示或解答问题;而“报告”是下级机关根据上级机关要求和安排必须做出的书面汇报。
第二,“请示”是事前行文;“报告”是事后或事情进行中行文。
第三,“请示”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批复;“报告”上级不予批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