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接待通知
各党委(总支),县直各部门: 按照《**县接待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接待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明确接待办负责接待的主要对象1、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中共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同志;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其他同志。2、来我县进行参观、学习、考察、联谊活动的兄弟县(市、区)的领导同志。3、需要县委、县政府接待的来**洽谈项目的投资者及在外地发展的**籍知名人士。4、曾在我县工作过的在职或离退休处级以上领导同志。5、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常务领导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的省、市部门领导,原则上由县直对口部门接待,县接待办帮助接待,所有费用由部门负责。重要厅局或处室的领导来**,县直相关部门领导要向县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接待规格和档次。二、接待原则1、坚持定点接待。接待办负责接待的对象,原则上在**宾馆。特殊情况由县委、县政府常务领导确定。2、坚持对等接待。根据接待对象来我县工作性质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