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景谷县林纸路106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女,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勐班乡。(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宏达宾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l、 宾馆位于 ,出租范围包括该宾馆的一楼到三楼的所有房间,另外还有一幢两个标间,一个套房。
2、上述楼层按现在的所有装修和所有物件随楼层同时出租给乙方作为宾馆经营使用(包括宾馆经营的所有证件)。
3、甲方作为该房屋的唯一合法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合同关系。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所涉之租赁房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享有使用权,并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甲方应保证租,
赁房屋可用于宾馆经营用途。
二、宾馆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1、该宾馆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