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10 警 告 通 知
(京海策磁字 [2004 ]警告 号)
合同名称:磁县凤凰山水电站工程 合同编号:
致: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工程总公司磁县凤凰山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年 月 日 时,你方在工作时,存在下列所述的违规(章)作业情况。为确保施工合同顺利实施,要求你方立即进行纠正,并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违规情况描述:
法规或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
监 理机 构:(全称及盖章)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磁县凤凰山水电站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全称及盖章) 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工程总公司
磁县凤凰山水电站施工项目
签收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4份,由监理机构填写。承包人签收后,承包人、发包人、监理机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