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家具产品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家具、配饰名称及规格型号、主材、颜色、数量
详见《家具销售专用配送单》。
《家具销售专用配送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生产、交货,并接受甲方检验。
2、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应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执行国家推荐性标准;无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应执行行业标准。
3、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规定和检测标准,符合双方确认的款式、规格、效果、材质、工艺、颜色、性能等要求,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劣质或以次充好的材料。
4、乙方承诺对所供产品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