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消防规定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
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驾校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驾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驾校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本驾校确定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
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岗位职工均对本岗位的消防
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本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
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驾校消防安全第一责
任人,对本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驾校设立兼职义务消防小组,负
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1
第六条
消防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
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
火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
“三懂两会"即: 民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信防
火灭火知识; 两会: 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
障。
4、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 24 小时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
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 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
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八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
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四懂四会。
3、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
2
位防火责任制。
第九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 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
多种形式向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 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有关火灾案例进行
教育。
3、重视个别教育: 对新员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
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 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预案
演练,聘请专业消防人员现场指导,提高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
作。
第十条
明火作业管理重点教育:
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1、凡在驾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要
提出申请,驾校驾校或安全员进行现场勘查后方可实施。
2、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申请。
3、动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动火
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
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
3
理工作,安全员要对现场进行监督。
4、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
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