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评价
对劳动合同法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评价
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劳动合同立法部以无固定期限
为劳动合同期限的常态.严格限制同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
范围、最长期限和签订次数、如《法国劳动法典》严格限制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在种情况下.才允许尾主与大员之间
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1)某一受薪履员缺岗 ,其劳动合同
暂时终止 工作岗位被取消之前尾员已最终离开.或者依不定
期劳动合同招聘的受薪大员尚未到岗.需要人代替 : (2)企业
活动性增加 :(3)由于行业活动的性质以及这些工作的临时性
特点,习惯上不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评价。同时 ,
为了防止尾主通过不断延长定期合同来逃避和履员签订不
定期劳动合同的义务 《法国劳动法典》规定。定期劳动合
同应当明确规定合同的到期日.合同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18
个月.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 24 个月《法围劳动法典》还采取
推定办法.规定如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就推定劳资双方形成了
无同定期限的劳动关系此外.日本、 我国台湾地区等也有类似
规定那么,在评价《劳动合同法》时,我们不得不思考以下
两个问题
第一,无同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