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转让协议书
转出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本着公正、真实、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合同段桩基础工程施工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工程名称: 合同段桩基础工程施工。
二、转让工程所在地点: 。
三、转让工程内容:以甲方与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所确立的工作内容为准。
四、转让工程数量:以甲方与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总量为转让工程量。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界定。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自行处理好与地方的各种社会债权债务,乙方不对甲方遗留的任何地方债务负责。
2、甲方自觉将其与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及其前期完成的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3、甲方在乙方办理好转接手续之后,协助乙方做好工人队伍的思想工作,以便平稳过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将甲方交给 合同段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