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 -一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
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 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上。
第二条、工作地点: 省 市 区 镇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
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能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
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每月月初。
第六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七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
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
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和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
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
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
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因
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
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