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代投经营协议书
甲方:授权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投快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投快件业务和范围
1.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和影响力,共同推动快递事业发展,甲方委托乙方代投快件业务。
2.委托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托范围:乙方代投 区域内的快件,投递班为: 。
乙方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快件交接或签收手续。
4.结算方案:代投快件按照 元/件结算,如不按上述方式结算,代理费为:
结算日期为: ,如甲方无故拖延结算,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 %的违约金。结算依据为快递投递单和快递统计台帐。
5.代理保证金:乙方交纳给甲方代理保证金为 元整,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违规操作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可优先从代理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满后,双方如不续约,甲方退还乙方代理保证金。如协议期满后续签合同,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客观情况的变化,重新协商书面约定代理保证金。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如乙方违规业务操作造成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凭能够被独立第三方(邮政管理部门、法院、仲裁机构等)采信的书面证据,优先从代理保证金中扣除损失,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赔偿。
甲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修改快递基准报价,乙方代投代收快件按照甲方修改后的基准报价执行。
3.甲方按季度对乙方的代理绩效进行考核,如乙方半年内未能通过绩效考核,甲方可以终止该协议另行选择代理人。
4.甲方有权知晓乙方代投代收快件的客户信息,并定期与乙方进行业务沟通,及时了解市场情形和动态,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需求进行确定。
5.当乙方无故积压快件时,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权,并对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结算方案和代理保证金等具体事宜。
2.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结算方案获得代理费。
3.有权在协议终止和协议期满后要求甲方退还代理保证金。
4.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做好保密工作,防止信息外泄。
5.乙方可根据市场状况与甲方协商调整其给予客户的价格或优惠幅度,具体的价格方案为: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认真遵守快递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监督乙方落实收寄安全验视和签收制度等。
2.甲方须严格执行快递代投协议,保证代投的快件按照规程和时限处理。
3.甲方指导乙方办理代投快件业务,对乙方进行日常业务辅导和检查、考核。
4.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结算方案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 区域的快件代投业务,严格执行收寄安全验视制度和本人签收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价格方案进行业务处理,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投递快件,确保在投递区域内送货上门,保证服务质量。
2.乙方须遵守快递行业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