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代投经营协议书
甲方: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投快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代投快件业务和范围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和影响力,共同推动快递事业发展,甲方委托乙方代投快件业务。
委托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范围:乙方代投 区域内的快件,投递班次为: 。乙方按址投递到户,并按规定办理快件交接或签收手续。
结算方案:代投快件按照 元/件结算,如不按上述方式结算,代理费为:
结算日期为: ,如甲方无故拖延结算,每逾期一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 %的违约金。结算依据为快递投递单和快递统计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