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份额登记管理制度1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份额登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的份额登记防范份额登记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提高份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基金第三条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公司产品的份额登记事项但相关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委托其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份额登记业务时应对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第四条研究部应在基金合同中订明份额登记事宜包括不限于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等第五条公司份额登记部门或外包委托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五年第六条公司份额登记部门或外包委托机构应当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七条份额登记岗位是综合管理部的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