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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登记管理制度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的份额登记、防范份额登记过程中的操作风险,提高份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公及公司所有子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
第三条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可以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公司产品的份额登记事项,但相关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委托其他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办理份额登记业务时,应对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第四条 (公司 部门)应在基金合同中订明份额登记事宜,包括不限于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等。
第五条 公司份额登记部门或外包委托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