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甲方宜兴市隆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乙方吴文双方一致同意约定如下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向甲方提供商业信息订约机会代理甲方进行商务谈判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新疆鑫光新兴材料有限公司回转窑2线砌筑工程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成立2乙方的代理事项为促成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为乙方代理事项生效乙方必须全力配合甲方完成买卖合同的履行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责任乙方不予承担甲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所约定的代理费用3代理费用乙方的代理费用共计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4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60到货款后三个工作日支付乙方100000壹拾万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收到30余款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50000伍万元5本合同如以传真件形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2013年9月22日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