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 组团内 楼房 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 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 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