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_____度假村_____组团内_____楼房_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第二条 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第三条 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_____%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第六条 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第八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