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包经营XX公司2016年土建工程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求共同遵守。
工程名称
XX公司2016年度XX土建施工框架采购项目
分包形式:
甲方同意将该工程的劳务施工分包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所承接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组织、借支报账、资金回笼等工作。
甲方应按工程施工收入开具足额的施工收入税务发票给工程建设方,所发生的全部税金(含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工程款到达甲方帐户后,乙方须出具足额的税务发票后,甲方方予以付款。
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 贰拾万 整(¥ 20 万元),如中途退场此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投标服务费 整(¥ 万元)。
工程内容与价格:详见附件二《XX公司2016年度XX土建施工框架采购项目工程服务模块设置及模块基准价》。
管理费用:
甲方按乙方工程施工总收入的 %(不含税金)收取乙方的管理费;该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项到甲方帐户后直接扣除。
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框架合同金额的80%为乙方最低完成指标,未能完成指标的,按最低指标金额收取管理费。
双方承担的责任:
甲方责任:
负责提供该工程的相关资料。
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所承接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如不合格并根据需要责令乙方返工或停工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在工程款(含预付款)到帐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对公帐户。由于银行或付款单位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帐务滞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如甲方需要帮助乙方做好与建设方的外交关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自己经营部分的(包括施工人员的组建、劳资、保险、人事等)相关责任及义务,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乙方上报建设单位的竣工相关资料均需抄送到甲方。
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承接、工程实施、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费用、民工结算、市场业务招待、青苗等一切费用支出(土地赔补费用由铁塔公司承担)。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设计和建设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部门或建设方颁发技术规范,合理组织施工,抓好劳动纪律,严格把好质量关,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凡由于违法违纪、质量、工程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工地及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工伤等事故,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对甲方造成影响,由乙方全部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负责自己施工部分与建设方工程款的结算回笼及工程竣工资料、结算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每一次工程款结算必须告知甲方并转到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隐瞒和少报,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未接工程款。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每月如实向甲方填报工程承接、施工进度、人员调配、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情况登记表,并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乙方必须为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80万元),如甲方检查发现未购买该类保险的,按每人次500元予以罚款。
违约责任:
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名义承接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不得隐瞒、转移工程施工收入,否则已经发现核实,该工程施工收入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溯权。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相关行业管理单位取消施工资格或停业整顿,乙方必须承担所有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并需无条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的经济赔偿。
合同期满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承接工程,否则由此产生的施工收入归甲方所有;情节严重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溯权。
甲方应按时与乙方结算到账工程款,否则按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一般情况下不得中止合同的履行,但由于政策调整及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需要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责任事故、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单项工程审计结算完为止。
如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解决。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详见》和业主与中标单位的《工程施工服务框架合同》亦作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铁塔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背靠背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一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乙方承诺,在按照甲方和具体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具体项目的施工建设工作时,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甲方或具体项目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具体项目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具体项目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五条具体项目业主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通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七条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在具体项目施工现场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土建、消防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包括: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材料防火防盗。
3、配备专用消防器材、救护器材。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