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转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上海市 区 路 弄/新村 号/幢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转租/建筑面积/租赁部位独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权属为 公房。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转租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告知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适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潢、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的附件中加以列明,并以此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时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作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 个月为一期,先支付后使用。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3 如乙方未能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内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甲方视乙方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本协议约定就行处理。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租赁协议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该房屋 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于抵扣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的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管理等其他有关费用 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3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作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除本合同附件约定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维护由乙方负责。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3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乙方应按日租金的 3 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占用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满
8-1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8-2 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8-3 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8-4 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8-5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甲方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甲方按月租金的 三 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差额部分;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破坏的;
乙方擅自转租、群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十五 日的;
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10-2 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时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其他条款
10-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15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