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安全制度
本公司为木制品制造加工企业, 属国家A 级防火单位, 为了保证安
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公司运作: 0、1、2、3 安全管理模式。
即: 以 事故为零 为目标,以 一把手负责制 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
制为保证,以标准化作
业、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为基础,以 全员教育、全面管理、全线预
防 为对策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思想,严格遵守用电、用火
和机械操作等各项操作规程和安
全制度。
三、进入公司必须遵章守纪,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
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
三级 教育,并经车间主管或班组长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 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还要照顾别人的安全, 做到 三
不伤害 〈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
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班前班中要随时检查工具、机械设备、电
器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情况,发现不
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
六、有义务对新职工和换岗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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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发生事故,立即抢救伤员和报告班组长、车间主管、并保护
好事故现场,向调查事故的人员如
实汇报所了解的情况,并提出预防办法。
八、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九、中、 高危岗位人员, 除通过公司的 三级 安全教育, 考核合格,
还需系统针对该岗位进行工作
能力考核, 机电组针对机器设备保养与维护,安管部门进行安全意识
考核。三个单位考核通过后,
发给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十、中、高危岗位人员,除按厂规、厂纪约东其行为准则外,需特
别强调:
1、 上班前四小时内不得饮酒,吃药;
2、 必须按要求配戴劳保用品;
3、 必须做到 三不准 〈即不违规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
律),
4、 上岗工作的前一周必须要有专人指导,并考核其是否真正具备该
岗位的工作能力与技术,
5、 请假或停工两天以上的复工人员, 主管要对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宣导;
6、 同部门调动岗位时,在上岗之前主管需对其进行相应岗位的安全
与技术教育和指导;
7、 特种作业人员 (裁切工、模切工、冲剪工、 钳工、 危险品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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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焊工、机动车辆驾驶
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与考核, 有相关政府颁发的相应岗位操作证,
方可上岗工作,
8、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有相关技术人员不定时监督及适时指导。
二一、机器设备管理
1、安全性能分为:
(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2) 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3) 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2、电器部分的安全性能
() 电线接头处是否有松动;
(2) 正负极是否接搭正确;
(3) 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
3、活动部分的安全性能
人) 活动部分有无磨损现象;
(2) 活动部分的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3) 活动部分是否有安全防护。
4、防护装置的安全性能
(1) 防护装置的设计是否合理、实用,
(2) 防护装置的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3) 防护装置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
5、符合上述要求的机器设备在安装调试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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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调试工作